第(2/3)页 写完之后,他合上日记本,塞进枕头底下,吹灭了灯。 黑暗涌上来,把他整个人吞没了。 第二天一早,李宇轩骑上马,一个人往广州方向走。他本可以带着队伍一起回去,但他不想。他需要一个人在路上待几天,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理一理。 马蹄踩在泥泞的路上,发出“噗嗤噗嗤”的声音。李宇轩骑在马上,任由马自己往前走,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着一个念头——大队长为什么急着叫他回去? 江西战事已经差不多了,孙传芳跑了,南昌城拿下了,他的团完成了最关键的破敌任务。这时候叫他回去,除了要升他的官,还能因为什么? 李宇轩在马背上坐直了身子,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。 因为他能打啊。 大队长手下那么多人,何应钦在福建磨磨蹭蹭,陈诚还在湖北啃骨头,刘峙命好但不敢打硬仗。谁在江西以三千破两万?谁让孙传芳穿着睡衣跑路?谁打出了北伐以来最漂亮的一仗? 是他李宇轩。 所以大队长急着叫他回去,肯定是因为——他是大队长手里唯一能打的了。 想到这里,李宇轩在马背上忍不住哼起了小曲。哼了两句发现是黄埔校歌,赶紧收了声——在校歌里唱“怒潮澎湃”的时候骑马晃悠,好像不太庄重。 但他心里那个得意啊,简直要从胸口溢出来。 他李宇轩,一个长工的儿子,黄埔成绩垫底的“差等生”,靠着抱大腿、拍马屁、再加上一点点头脑,硬是混成了大队长手下最能打的团长。这是什么?这是传奇。这是逆袭。这是—— “驾!”他催了一下马,恨不得立刻飞到广州,飞到大队长面前,听听大队长怎么夸他。 他不知道的是,此刻远在广州的大队长,正在办公室里跟何应钦通电话。 第(2/3)页